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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区房产分析】买房退定金条件是什么

2020-11-21 04:28:42编辑:臻房小萧分类:买房知识 浏览量(

[摘要]琼山区新房,1、如果是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琼山区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琼山区购房者。要是开发商不退,可以向住建委投诉。2、如果新房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

买房退定金条件是什么 琼山区房地产,琼山区独居特色的民族风情。也正是由于海南琼山区独一无二的气候和环境,才吸引越来越多人来海南琼山区买房。

买房退定金条件是什么

1、如果是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海南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海南购房者。要是开发商不退,可以向住建委投诉。

2、如果琼山区新房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海南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定金。

3、在海南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以依据认购书或海南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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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海南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及比例由开发商制定,但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会超过总房款的20%。

需要注意的是,海南买房交了定金能不能退,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5、《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海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海南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海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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