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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市新房——“一房二卖”的东方市房子该归谁?先签合同也别乐

2020-03-27 04:03:00编辑:臻房小谈分类:买房知识 浏览量(

[摘要]海南东方市养老,不管是出于对海南购房者违约的担忧,还是出于对利益大化的追求,售房方都有可能会做出一房二卖的行为,因此它也就成为了东方市房产交易中的常见情形。可是,作为一名海南购房者,一旦遇见

“一房二卖”的东方市房子该归谁?先签合同也别乐 海南东方房产网,东方买房无小事,因为东方买房的开支足足够普通职工半辈子的工资,所以东方买房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

“一房二卖”的东方市房子该归谁?先签合同也别乐

不管是出于对海南购房者违约的担忧,还是出于对利益大化的追求,售房方都有可能会做出一房二卖的行为,因此它也就成为了东方房产交易中的常见情形。可是,作为一名海南购房者,一旦遇见“一房二卖”,该如何维权呢?“一房二卖”的海南房子到底该归谁呢?

“一房二卖”的海南房子该归谁?先签合同也别乐

“一房二卖”的海南房子该归谁?先签合同也别乐

  遇见“一房二卖” 海南购房者如何维权?

  这需要根据出售方是开发商还是东方市二手房业主来进行讨论,具体如下:

  如果出售方是开发商,那么根据《解释》的规定,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海南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出卖人赔偿其损失,承担不超过已付海南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而且,如果开发商是恶意串通第三方买卖房屋的话,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会被视为无效。

  如果出售方是东方市二手房业主,则不能按照《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需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根据规定,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但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一房二卖”的海南房子到底归谁?

  如果海南购房者遇见了“一房二卖”的情况,并不能因为自己是先订立合同的人,便主张海南房子归自己,具体还要分以下情况进行讨论:

  1、当事人中的一方已办理过户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人,还是后订立买卖合同的人,只要一方已经办理了过户,海南房子便归其。

  2、当事人均未办理过户且未交房

  按照《物权法》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所以,如果当事人都还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房屋也未交付,房屋权便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

  3、当事人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

  根据《解释》的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所以,如果当事人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那么房屋便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人。

  4、当事人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且未交房

  如果当事人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而且房屋也还没有交付,那么海南房子便归先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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