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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买房征信过不了定金有退吗

2020-10-11 04:02:38编辑:臻房小罗分类:买房知识 浏览量(

[摘要]东方房产,征信过不了是属于东方购房者的个人原因,这种情况导致贷款贷不下来开发商一般不会退定金。建议与开发商协商处理。东方买房定金一旦缴纳,没有特殊原因是不予退还的,东方购房者在缴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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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征信过不了定金有退吗

征信过不了是属于东方市购房者的个人原因,这种情况导致贷款贷不下来开发商一般不会退定金。建议与开发商协商处理。东方买房定金一旦缴纳,没有特殊原因是不予退还的,东方市购房者在缴纳定金时可与开发商事先约定好相关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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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购房定金能退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5、《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东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东方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东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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