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哪个有法律效益 海南昌江房产,昌江的房子定位于度假+养老房产,注重度假养老的舒适性。
定金具有法律效应。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哪些情况昌江县买房定金可以退还?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bai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昌江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昌江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海南昌江楼盘卖点:昌江商品房平均售价逐年上升,住宅、商铺平均售价也出现整体上升的势头,表现出住宅、商铺平均单价在做适应性的调整。数据显示,2012年昌江商品房平均售价2894元/平方米,数据显示,2013年平均售价比2012年上涨1117元,涨幅38.6%,达到4011元。2014年平均售价比2013年上涨155元,涨幅3.9%,达到4116元/平方米。纸得一提的是,除去商铺、产权式酒店,2012年到2018年,住宅均价保持在2894元/平方米到3493元/平方米之间,昌江房地产房价一直在变化,但相对全省各地而言,仍保持较低的价位。,海南昌江县房产</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