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临高房产 > 资讯 > 海南新房——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 正文

海南新房——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2020-01-01 04:04:53编辑:臻房小柳分类:购房指南 浏览量(

[摘要]海南临高房产,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都是将抵押物放在银行作抵押,不过这两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具体如下:1、占有方式不同抵押贷款以不转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的占有现状,仅以此作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海南临高县买房,越来越多外地人选择在临高买房,将第二故乡定在海南临高。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都是将抵押物放在银行作抵押,不过这两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具体如下:

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1、占有方式不同

抵押贷款以不转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的占有现状,仅以此作为担保物的贷款形式;质押贷款中质物的占有权原则上应转移给质权人。由于抵押和质押在是否转移上不同.因而在管理上有很大差别。

2、抵押物和质物的不同

可以用作抵押物的是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如抵押人所有的以及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机器、交通 工具,国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承包并经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质物的是指权利,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以及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财产权等。

3、生效规定不同

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办理登记部门不同

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变现能力不同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抵押贷款的变现能力通常在50%-70%;质押贷款中如定期存单、国债基本为100%,股票、公司债等可达60 %-70%。


海南临高购房</a>。。。海南临高买房优势:临高购房配套:农贸市场:西门市场、东门市场;超市:临高购物公园、万家惠超市、宜家超市、宝珍超市、文明超市;医疗:临高县人民医院(三甲医院)、临高县中医院、临高妇科医院、临高男科医院、临高县第一门诊部;公园:临高角解放公园、滨江公园、文澜文化公园、临高公园。

海南新房——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区别是什么?》本文由臻房小柳发布于购房指南栏目,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建议!欢迎转载,请标明。

本文地址:http://www.lingaofangchan.comnews/26874.html

如果您还不明白,欢迎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
  • 扫一扫咨询最新消息